(1)传统业务
典当行认可的当品一般是能保值增值、易于保管的物品。因此古今中外的典当行都把金银珠宝首饰、古玩字画等作质押。自1988年典当业在国内出现后,各当铺除了对传统的珠宝首饰、古玩字画有很高的认同率外,手表、家电、摄影器材等,也被各当铺看好。但如今,黄金首饰的比例很少,像普通手表、家电等,已经被典当行淘汰出局。原因就是这些一向被称为"贵重物品"的东西,现在不再奇货可居,而是不断贬值,一旦出现"死当",典当行就难以变卖获利。即便是以前绝对没有风险的黄金,现在典当的风险也很大。而价格大幅度下跌,容易出现"死当"。为规避风险,典当行把许多客户挡在门外,赢利随之锐减。
我行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因此业务范围能否扩大可以说是典当行生存的首要问题。经过和其他典当行的多次交流和市场调研,发现汽车将成为代替黄金等传统业务项目,成为今后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方向。鉴于汽车普及率逐步提高,易于保管而且相对保值,我行提出在传统业务上,要稳定基础业务并逐步转向汽车市场。目前,我行已领先一步和汽车鉴定、修理、销售及停车场取得了业务联系,相信在今后的汽车典当领域将占有一席之地。
(2) 房产业务
房产是时下居民所拥有的主要大综资产。房产典当有着较大的市场需求,发展潜力很大。但是,由于原有法规没有明确或者说过去没有开放房产典当业务,因此各典当行在经营该项业务时一直抱着十分谨慎的态度,典当的条件较为苛刻,如有的典当行要求典当的房屋必须是空置的商品房,并要求典当人提供拥有其它居住地的证明等,这就极大地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发展。此目前这种情况正在得到改变。今年全国典当业的主管机关---国家经贸委公布实行了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该办法首次将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列入典当行的经营范围。该办法出台后,许多典当行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将房产典当作为主要的业务品种;同时对房产典当的正名也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居民利用典当这一便捷的融资工具,来盘活资产、增加收益,房产典当已成为居家投资理财不可或缺的新帮手。
(3) 证券业务
我国从事典当行业的企业约有1300余家,典当行业利润主要来自于典当服务费收入。随着经济的发展,典当行承当的抵押物已经由过去的金银首饰、手表、照相机等向汽车、房产、债券延展。近一两年来,由于股票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当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在证券公司与银行间一出现,就被典当业人士一致看好。股票典当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是不言而喻的。
据业内人士指出,股票典当业务的经营障碍不在于技术层面,而在于政策法律层面。
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实施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新《办法》规定,典当行可以做动产、财产权利质押。国家经贸委综合司有关官员表示,所谓的财产权利即是指股票、债券等有价权利,但在实践中要注意控制风险。因此,新《办法》等于给典当行开展股票典当业务发了通行证。
鉴于市场的需要和相应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我行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调查与券商交流逐步完善了操作程序,在实践工作中也得到了验证。在实践工作中与一些券商保持了较好的业务往来,为拓展业务空间在与老券商保持联系的同时,也在不断开发新券商,争取与规模较大的券商合作加快步伐在此领域创立自己的特色。同时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合同,使法律文本更加规范,尽最大努力规避风险。